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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是对道路护栏性能好坏进行鉴定的依据,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道路护栏安全性能的评估是从结构完整性、乘员风险性、车辆运行轨迹这三个大的方面进行考虑。
(1)结构完整性
主要从结构和力学的角度衡量道路护栏本身是否具有合适的几何尺寸、足够的结构强度和良好的力学性能。对高度自适应半刚性道路护栏可提出如下要求:道路护栏的横向变形量(即车辆的最大冲人距离)不能超过1200mm;具有平稳的力一变形特性和良好的吸能能力; 保证道路护栏能够根据撞击能量的大小相应地调整自身高度、最大上升高度大于200mm;撞击过程中道路护栏梁板应处于铅垂状态,且误差不超过±10°;保证道路护栏的损坏程度适当,不发生道路护栏大面积倒伏。
(2)乘员风险性
乘员风险性是指事故过程中车内乘员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主要依据碰撞过程中车辆在特定时间长度内的平均减速度及车辆的速度改变盈的大小来衡量,试验结果表明,如果冲击加速度的持续作用时间不超过0.04s,则不给健康带来危害的纵向冲击加速度达 40一50g;在作用时间较长时,冲击加速度应减小。由于汽车与道路护栏相互碰撞时的持续时间为0.5一0.7s,故纵向冲击加速度不应超过12一15g,横向一冲击加速度不应大于5g,此时冲击加速度的增长速率不大于500g/s。
(3)车辆运行轨迹
车辆运行轨迹是衡盆道路护栏能否有效控制失控车辆的重要方面。我们期望的车辆轨迹是圆滑导向,弹出角度小于碰撞角度的60%,车体应尽量保持竖直,侧倾角度不大于 30°;不发生跨越道路护栏和在立柱位置绊阻的现象,更不能发生车辆倾翻和钻人道路护栏下面等事件。